为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立,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22〕1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职成规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设点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成人教育办学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具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
3.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4.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设备及场所建设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
5.相关配套设施及其他必要的条件与设施。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设点的单位向我院提出申请,提供办学资质、师资、场地、配套设施、网络环境、拟开设专业信息等相关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2.学院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资质,实地考察办学基本条件,对拟开设专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3.经学院院务会、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后面向社会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按协议签订程序报请学校审批,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与校外教学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5.学校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于2025年1月向拟设点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
6.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后的校外教学点开展当年度招生工作。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见附件《南昌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指南》
四、时间安排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xjyhs@nit.edu.cn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0791-88307340,15979110377(微信同号)
附件:
南昌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指南
南昌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