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学院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宣传学习教育。
学院党总支书记蒯海章介绍了两部法律的主要内容并对贯彻好这两部法律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凸显了对公民民事权利的法治保障和尊重,既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教育教学活动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原则。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一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法制观念,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做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