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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函授教育学费收缴电子化及催缴工作的通知
2019-11-11 16:18     (点击: )

 南工继教字【2019061

 

相关函授站(点):

根据我院成人教育工作规范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的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12号)的实施工作安排,为保障学员利益,现就我院函授教育学员学费收缴电子化及催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函授站到我校计财处网站下载《函授学生网上缴费流程图 》,网址http://finance.nit.edu.cn/ffwzn.htm

2、QQ工作群(群号69409329)下载电子化网上支付平台缴费网址的各函授站管理账号,管理账号登录网址http://nontax.nit.edu.cn:8081

3、电子化缴费只对学生个人开具电子发票,无法开给单位。以往办学协议中有给单位开发票条款的因此次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要求无法履行。上缴差额学费的函授站,电子发票只开差额部分给学生个人。上缴全额学费的函授站,学费分成返款根据省财政厅返款周期进行。

4、建议函授站把相关费用收齐帮学生统一在缴费平台做好缴费工作,并及时掌握缴费信息确保缴费过程的顺畅有序。

5、为保障学员利益,各函授站应将已交费学员的学费明细及时录入“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录入明细务必与http://nontax.nit.edu.cn:8081网上支付平台各站管理账户所查询到的明细一致,否则后果自负;20191210日前务必确认缴费批次,届时将对未交清费用学员进行学习平台学籍休眠处理,逾期后果自负。

6、此项缴费工作临近毕业,时间紧任务重,望各相关函授站务必重视。有关电子化缴费录入等有关问题,请与我校计财处谌会计(电话0791-88125959)或我院夏老师(电话0791-88307977)联系。

特此通知

  

 

O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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